招聘公告: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通告
职位数量:2
招聘人数:6
截止日期:2025-01-04
工作地点:三明
职位名称:专技人员(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职位类型: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生
工作地点:福建三明
招聘人数: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截止时间:2025-01-04
其他要求: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 在三明市第一医院的临床或医技科室中,根据医疗规范及医院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获得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健康指导。
2. 参与日常的门诊、住院及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诊断和治疗,严格遵循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3. 根据院内的诊疗流程和要求,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关注患者的就医体验。
4.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学术活动,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临床及技术水平,以适应现代医疗的发展需求。
5. 积极参与多学科合作,配合其他科室完成联合治疗及诊断,提升全面医疗服务效能。
6. 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增强医患信任,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及疾病预防指导,提升治疗效果。
7. 严格遵循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及职业道德标准。
8. 维护良好的科室环境,负责个人工作区域的设备维护及管理,并协助科室管理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9. 对科室的实习生、进修医生等进行指导和培训,培养后续专业人才,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10. 参与医院或科室的科研项目,积极投身于课题研究,推动医院医学科研水平的提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历要求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4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职位名称:专技人员(临床科室)
职位类型: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生
工作地点:福建三明
招聘人数: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截止时间:2025-01-04
其他要求: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岗位职责:
1. 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涵盖诊断、治疗和康复全过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2.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开展日常临床工作,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分析以及详细病历记录。
3. 参与多学科合作,结合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制定科学合理的个体化诊疗方案。
4. 指导并培训住院医师及医学生,分享专业经验与技能,促进团队专业素养的提升。
5. 积极参与医院安排的各种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发展学习,保持临床技能和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
6. 承担相关的科研任务,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为医院的医疗水平提升作出贡献。
7. 遵循医院和卫生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8. 参与值班和应急医疗工作,处理突发医疗事件,快速做出准确判断并提供及时治疗。
9. 关注和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政策,确保医疗实践与国家和地区的医疗标准保持一致。
10. 搭建良好的医患沟通桥梁,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治疗方案,提供医学咨询和心理支持。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历要求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4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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