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07
工作地点: 鞍山
公告详情
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及医院发展的需求,经海城市卫健局批准,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医院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要求为:
18周岁以上(200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含直系亲属),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海城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现场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请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备的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不限制底色);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无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眼科医生岗位提供);
7.海城市中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将电子版上传到邮箱zyyrsk3304419@163.com,报名时上交纸质版)。
报名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考生自行准备透明档案袋报名时上交。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9:00-16:00)报名地点:海城市中医院站前院区五楼报名处(具体看标识)
(二)资格审核
海城市中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面试人选递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海城市中医院官网(www.hcszyy.cn)、海城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搜索“海城市中医院订阅号”)发布。
(四)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考核,注重考核专业能力,临床护士(师)岗位,导诊、病房护理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1.2,康复技士(师)岗位、眼科医生岗位按照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考试,财务岗位不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比例时,取消或削减岗位招聘计划。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五)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职数,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者,则需安排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参照事业编体检内容进行。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海城市中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在海城市中医院铁西院区体检中心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城市中医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提交院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审批并在海城市中医院官网和海城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知上岗。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入职手续,超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参照海城市中医院现有合同制人员待遇。
六、签订合同
试用期为六个月,满六个月后,由科室上报试用意见,医务科、护理部进行考核合格后,人事科与招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应聘人员如有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不适应或不符合医院相关要求,医院有权对其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一)严密组织,精心筹划,严格履行程序,高标准完成好招聘工作。
(二)对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收条件审查,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的质量。
(三)招聘工作实行全程公开、全程淘汰、聘用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求公正。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2-3304419(海城市中医院人事科)
附件:
附件1海城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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